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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南部11个省份遭遇水灾 已致35人死亡,事不过三 No.176 不曾消失的星野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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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上名校是很多家长的目标,一些家长不惜花重金托人“找关系”,想要通过非正规途径让孩子进入好学校,不法分子因此嗅到“商机”,以“认识人”“有关系”等理由,精心编造骗局从中牟利。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一起案件,被告人温某谎称具有办理跨区入学的能力,诈骗两位学生家长共计3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六万元。 托关系想给孩子办入学,俩家长被骗30万元 2022年1月至10月间,被告人温某虚构其具有办理跨区入学的能力,以帮被害人赵女士、李女士办理孩子上学一事为由,分别骗取赵女士15万元、李女士1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温某退还被害人赵女士2万元。 据被害人赵女士称,2022年初,其打算让孩子跨区到海淀某小学就读,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温某,温某称他曾帮小学拍摄过宣传片,与该小学校长关系很好,赵女士听罢,庆幸自己找对人了,就与温某商谈其孩子上学一事,温某称可以办理其孩子跨区入学事宜。 双方约定费用30万,赵女士先支付给温某15万,办成后支付剩下的15万,办不成全额退款。当日其即向被告人温某转账15万,之后按照温某的要求,在网站上填报报名相关事项时,填写了跨区办理,然后就一直等待温某的消息。到了8月份左右,赵女士查看报名结果,显示孩子没有被该小学录取,便向温某提出退款。经多次催促,温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案发后仍未退还全部费用。 被害人李女士也想让孩子跨区到海淀某小学就读,经赵女士介绍,李女士与被告人温某取得联系。2022年4月,李女士与被告人温某见面,温某用同样手段骗取被害人李女士15万元。 案发后,经调查,某小学校长与被告人温某没有私人关系,温某只是该学校学生的家长。2022年,被告人温某确实向该校长咨询过学生入学的相关政策,但是未表明是替谁问的,校长按照当年海淀区教委的招生政策做出了解答。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温某及其辩护人对检方的指控罪名和指控事实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人温某无罪,并对指控其犯有诈骗罪的证据不予认可。 当问及被告人温某如何使用被害人向其支付的钱款时,被告人温某回答:“我交了房租,还有就是用于交纳孩子的学费以及支付我家的生活开销。” “2015年因为开公司的事,我被别人起诉了,在法院执行的时候没有能力偿还,大概是2018年左右,我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了。目前我名下没有固定资产和存款。”当被问及是否有能力偿还被害人损失时,温某这样说。 被告人构成诈骗罪,获刑五年六个月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对于被告人温某提出的无罪辩解及辩护人所提的无罪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被告人温某在与本案被害人认识之前,经济状况窘迫,其在获悉被害人子女入学需求之后,为解决其个人及家庭开支,便虚构能为被害人办成入学事宜,后假借相关办事人员需要办事费用之名收款,并承诺办事不成则全额退款,进而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但所涉学校相关人员从未向被告人承诺可办成本案被害人子女入学一事,被告人温某虚构事实收取巨额钱款并用于个人支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所以对上述无罪辩解及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鉴于被告人温某在案发后退赔部分款项,故法院在量刑时酌予体现。 海淀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六万元,并责令被告人温某向被害人赵女士退赔十三万元,向被害人李女士退赔十五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温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张鹏 周宇蕾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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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刘思维)12月18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和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联合发布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向社会披露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以“捐赠返现”“捐赠返利”“配捐”“投流”“公益理财”等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案例和防范措施。风险提示共披露三起以“捐赠返现”“捐赠返利”“配捐”“投流”“公益理财”等名义实施诈骗的具体案例金沙集团1862成色,其中,案例三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病患者急于获得资助或捐赠的心理,以掌握某基金会“配捐”项目、“投流”项目或“公益理财”项目的名义,辅之给予高额回报的承诺,进行诈骗活动。部分患者前期获得的所谓小额收益,实质上是让患者之间互相转款形成的。受骗人的本金大多通过网贷、借款等方式获得,少则损失几万元,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后期不断加大投入才发现已无法提现。上述风险提示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社会公众在向某组织捐赠前,可以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szg.mca.gov.cn)查询该组织是否是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等信息。面对一些“捐款”链接时,应当加强对相关银行账号等信息的核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慈善组织发现被其他组织或个人冒用本组织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的,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澄清。12月13日新京报刊发报道《“慈善配捐”外衣下的庞氏骗局:白血病人操盘,收割病友千万资金》,披露了今年11月末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发生的一起假借慈善名义的庞氏骗局,11月29日,燕郊管辖地三河市公安局对这起诈骗案立案调查,12月1日,做完第二次骨髓移植手术仅8个月的黄某,作为该案嫌疑人,在燕郊住所内被监视居住。根据12月14日三河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吕某某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在全力抓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孟某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