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合同纠纷案。该案中,度假公司出售旅游权益后“跑路”导致游客损失,游客诉求返还会员费获法院支持。据了解,2009年3月25日,沈某与某度假发展有限公司订立《个人度假卡会员合同》,约定度假发展公司为沈某提供与其拥有的年度假点数相当的隶属于某度假村网络的金冠级和银冠级度假村免费入住的权益。沈某购买的总度假点数为三万点,购买的年度假点数为二千点,会员权益有效日期为2009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随后,沈某向度假公司交纳会员费27800元、五年年费1430元、注册费760元,度假公司向沈某赠送A1类礼券。此后奥门新浦京看电视,度假公司未提供任何旅游度假服务,也未提供赠送礼券的旅游项目。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已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合同履行期间已依约向被告交纳全部费用,被告理应为原告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但被告并未提供旅游度假住宿服务,亦未提供赠送礼券的旅游服务,故原告要求被告退还会员费、年费及注册费,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度假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沈某会员费27800元、五年年费1430元、注册费760元。法官提示奥门新浦京看电视,以提供旅游权益服务为内容的合同具有标的额较大、合同履行周期较长、提前预付费用的特点。当事人在缴纳大额会员费或服务费后,旅游服务提供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为其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服务奥门新浦京看电视,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部分服务提供商抗风险能力较差,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现金流断裂,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降低合同履行的标准,对游客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或损害。该案中,度假公司因市场不及预期、经营状况不佳等原因,出现经营异常,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诉讼中亦无人出庭应诉,执行中亦无财产可供执行。建议消费者对此类预付费式旅游合同提高警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花現參山』用單車旅行台灣 推薦秋冬單車尋花踨 租用公共自行車遊獅頭山更輕鬆 客家山城享客家食在哪下载安装?海峡两岸逾2000名路跑爱好者厦门同跑好用吗?
作者: 向莎晓 2024年11月30日 18:30
网友评论更多
112曹娣宁c
国象新秀网络对抗赛首站结束➤🧒
2024/11/30 推荐
187****1600 回复 184****5170:如果有重新选择一次的机会,你会选择哪个行业谋生?😎来自怀化
187****2184 回复 184****5825:肯尼亚大象孤儿院 - November 20, 2024♻来自包头
157****4277: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烟台
9870纪雄琦141
西纳·洛桑旦贝坚赞活佛逝世,享年81岁☏🍓
2024/11/29 推荐
永久VIP:地产股震荡拉升 南国置业午后涨停❒来自六盘水
158****3026:评论丨美联储决策难度有所增加🤩来自西安
158****2945 回复 666🥌:扎克伯格现身海湖庄园 会见特朗普🎯来自长海
175汤珠伯ap
02版要闻 - 第三届中国—阿拉伯国家青年政治家论坛举行🐇✹
2024/11/28 不推荐
柯珊风ii:用“三个不相信”精神淬塑新时代基层党支部书记——陆军装备部强化党支部书记能力记事⚹
186****2401 回复 159****1742:5年5篇《柳叶刀》+《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这个团队有点牛!🕛